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九条“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之规定要求,现将本单位固体废物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以上信息欢迎社会人士监督,如有存疑及问题,请及时联系。
联系人:陈铁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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