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要求,规范管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使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更好计价、更好执行、更好评价,更能适应临床诊疗和价格管理需要,现就新增试行及规范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株医保函〔2025〕2号株洲市医疗保障局转发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试行及规范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