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门诊的医疗,护理,预防,教学,科学研究和行政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门诊部的工作计划,经院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负责领导,组织,检查门诊病员的诊治和急诊,为重,疑难病员的会诊和抢救以及急诊出诊工作,收治大批外伤,中毒,传染病员时,要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4。定期召开门诊系统会议,协调各科关系,督促检查医务人员贯彻各项规章制度,医护常规,技术操作规程,整顿门诊秩序,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简化各种手续,方便病员就诊,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5。负责组织门诊工作人员做好卫生宣教,清洁卫生,消毒隔离,疫情报告等工作。 6。组织门诊医务人员建立家庭病床,搞好预防保健和爱国卫生运动。 7。领导所属人员的业务训练,妥善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工作。 8。领导接待和处理门诊方面的群众来访,来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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